35:平行减七弦 (parallel diminished seventh)
和弦进行的方式之一。减七和弦由四个音连续小三度叠置而成,其特点是无明确的倾向性。 减七和弦连续出现而不加解决,就是"平行减七和弦"。
37:节奏 (rhythm)
构成乐曲的基本因素有乐音的高度、乐章的时值(包括休止)、乐音的强弱三种。 表现于时值与强弱方面的,即乐音的有规律的轻重缓急,称为节奏。
38:节拍
乐曲中周期性出现的节奏序列。
42:主调音 (tonic keynote)
调式的中心音称为"主调音"。
43:主调音乐 (homophony)
复调音乐及单调音乐的对称。多声部音乐的一种。以一个声部作旋律(曲调)进行,其余声部居于和声衬托的地位。
45:半音音阶 (chromatic scale)
相邻二音的间距为"半音",谓之"半音音阶"。
50:全音音阶 (whole-tone sacale)
相邻二音的间距皆为全音,谓之"全音音阶"。
53:华彩段(cadenza)
插于乐曲尾处的辉煌的即兴演奏段落。由独奏者即兴展示其演奏技巧。作曲家与演奏家常为他人的作品写定华彩段。
55:声部(part,voice)
指重唱、合唱、重奏、合奏乐曲中同时进行的各旋律线。如弦乐四重奏有第一小提琴、第二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四个声部;混声合唱有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个声部。
57:转调(modulation )
乐曲在进行中变换调性。转调是重要的作曲手法之一。简单的转调常在近关系之间相转。
58:拍子(beat )
小节的单位时值。小节的拍子结构以拍子记号(time signayure)表示。
62:和声(harmony )
不同高度的乐音同时发声,谓之和声。和声学的研究对象为:和弦的结构、和弦的连续法则 、和弦在乐曲上功能属性、和声学是作曲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63:和弦(chord )
和声的结构单位。在自然音阶的和声体系中,和弦由音阶上各音连续三度叠置而成。三音叠置,即成三和弦,由C、E、G三音组成;其属七和弦,由G、B、D、F四音组成。
65:变和弦(altered chord,Chromaytic chord )
和弦的组成音中有不属于同调性的音出现,谓之变和弦。变和弦常作为转调的准备。
66:〖单调音乐〗 (monophony )
单旋律的音乐。复调音乐及主调音乐的对称。即不附带任何对位声部、衬托句及伴奏等,只 有一条单纯的旋律线。古代音乐及大多数民歌,都是单调音乐。
69:复调音乐(polyphony )
单调音乐及主调音乐的对称。由两个以上各自独立而又根据和声法则同时进行的声部组成的音乐。其性质与"对位音乐"(counterpoint)基本相同。
70:复对位(compound counterpoint )
凡对位音乐的各声部可以高低易位者,统称为复对位。复对位按声部数量可分为二重对位、 三重对位、四重对位等。
71:音域(compass )
人声或乐器发声的音调广度,常以其高低两极音表示之。各种音域,其各局部的音质不相同,这种局部,称为音区(register),在人声则称为声区。
72:音程(intreval )
两乐音之间的音高差距。通常以自然音阶两音之间的音级数(包括边缘两极)作为音程的量度。
73:音高(pitch )
乐音在音阶上的绝对高度。如C音、D音等。在物理上,音高决定于发音体的振动频率,在 心理感觉上,音高之决定还稍受音的响度的影响。
74:音调(idiom )
某一时代、民族、地区、流派、作曲家特有的音乐风格。如言某民族或某的民歌音调。
75:音阶(scale )
音乐上所用的音,根据一定规律,在八度内按高低次序排列之,即成音阶。世界各民族各地区,皆有其独特的音阶。
78:美声唱法(bel canto )
声乐表演风格之一。十八世纪流行于意大利。演唱者追求音质的优美、自然与歌唱表演的华丽、辉煌,而忽视词意和感情等的表达。以运用美声唱法著称的作曲家有贝里尼、多尼采蒂、罗 西尼等人。他们所作的歌剧常称为"美声歌剧"。
80:配器(orchestration )
作曲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指器乐合奏曲中各种乐器的配合。其内容要点为各类乐器性能、各类乐器的音色对比与配合效果、乐曲原音响统一效果。配器除用于初始写作之外,亦常用于现成乐曲配器,如将钢琴曲、重奏曲等,改编为管弦乐曲。
81:调式(mode)
据以构成乐曲的基础音列。其中一音为中心音,其余各音与该中心音具有依存关系。调式的中心音称为"主调音"。以主调音的音高表示调式,谓之"调性"。乐曲之构成而无一定的调性 基础者,谓之"无调性";同时以两种调性为基础者,谓之"多重调性"。
83:旋律(melody)
不同高低与不同时值的音前后相连,即成旋律。旋律的要素一为音高,二为节奏。较原始的音乐公有旋律,甚至仅有节奏。现代音乐也有只求和声与配器等的新奇效果而忽略旋律的。
94: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
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是:
(1).曲调旋律、节奏、拍子、速度;
(2).调、和声;
(3).力度;
95:音乐的分类
(一) 音乐按声部和声部状况可分为:单声部音乐、.复调音乐、主调音乐。
96:音乐的分类
(二) 音乐按照性质分可分为:纯音乐、标题音乐、轻音乐、爵士音乐。
97:乐音体系
在音乐中使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的总和,叫做乐音体系。
98:调号
变化记号若使用在整首曲子中,使这首曲子中的每逢指定的音都要升或降,那这時候这个变化记号就被称之为调号。
99:节拍
强拍和弱拍的均匀的交替。节拍有多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叫做"拍子’’,正常的节奏是按照一定的拍子而进行的。
100:旋律
又称曲调,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和强弱关系而组成的音的线条。它是塑造音乐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乐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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