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贝斯大约出现在1920s。在这差不多快一百年的时间里,它的演奏法和乐器构造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起先,它是根据弦贝斯(低音提琴)的定弦,和吉他的结构原理所制造出来的。也就是说,它是按照低音提琴所定弦的一把低音吉他。后来由于演奏者在爵士音乐演奏上的需要,又把品格给去掉了。但是在当代,这种无品电贝斯(Fretles--ass),常用在Soul、HipHop、R&B等音乐中。
在演奏法上,电贝斯一直围绕着20世纪所产生的繁多的现代音乐风格上。最普通的,便是手弹演奏(FingeredBass),差不多所有玩电声乐队的年轻人,都会弹几下的。这种演奏方法几乎适合所有的Pop音乐,而且还是Jazz、Latin音乐最重要的基础奏法。最简单的亦是最难弹的,也是最灵活的弹法。还有一种演奏方式是借用于拨片来演奏的(PickedBass),这种用法是来源于电吉他。其声音要比手弹的亮一些,多用于Rock、Punk音乐。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用拨片的方式不适合演奏无品电贝斯。还有一种就是最能代表电贝斯特色的演奏方式,就是所谓的击弦贝斯(SlapBass),这也是一种用手指来演奏的方法,担不是用指尖来作普通的弹奏,而是用大指和其他手指的对琴弦的击打弦和勾弦。其声音最为明亮,切是Funk、Fusion音乐通常使用的。
这是在伴奏时最常用的三种方式。在独奏(Solo)时,还可以使用点弦、泛音等技巧,同时也可以结合Fingered、Slap。
在常见的电贝斯中,有四弦、五弦和六弦的。通常都使用或首先学习四弦的。其定弦的四个音为:一弦-G、二弦-D、三弦-A、四弦-E。一弦最高,四弦最低。
四根弦的特点为:
一线要比其他明亮,音头好。在普通的弹奏时,中高把位音色更加,经常用在Solo和Fill的地方。泛音也是经常在一弦上演奏的。勾弦、点弦也是一弦常用的,偶尔也使用击弦。
二弦起到了一弦与三弦的惯连、承接上下的作用。音色饱满,但作根音不大适合。Pop的Fill和Jazz的游动音型等会经常使用。
三弦的音色最没有特点,但它还是最常用的一根弦。通常做根音伴奏,包括击打弦的技巧。勾弦不常使用在三弦。在伴奏时,以C调为中心的上下三度调都可以演奏,有时甚至可以到F调。但再高的把位就不大常用了,因为三弦的中高把位的做伴奏根音时,音头不好,音色浑浊。低的时候可以演奏空弦把位A调,如果琴和琴弦的质地不是很好的话,可以用四弦五把位来弹A调。因为三弦空弦A有时显得有些空、散。
四弦的音色最低沉,高把位难听,通常不用。除非必要时的Solo。普通弹奏和击弦都是最擅长的。伴奏时可以到A,甚至到Bb。这根弦在演奏Rock、Pop时用的最多。
五弦电贝斯是在四弦的基础上,又加了一根更低的B弦。演奏到D音时会有很好的效果,C#有时也可以弹。C、B就不太常用了,音高已经很模糊。五弦的高把位也是不常用的。也有的琴是在上面的一弦上,又加了一根更高的弦。但不常见。
六弦电贝斯则是在加了一根更低的五弦电贝斯的基础上,又加了一根更高的C弦。这种琴常用于Solo。
由于音乐的特征和难易程度(即指音乐理论,而非演奏技术)所造成的:Rock常使用四弦电贝斯,Pop使用五弦的,Jazz使用六弦的。但这决非是固有的,只是一般的规律。典型的代表人物:
Mr.Big:Bill
NathanEast
ChickCorea's band:John
电贝斯在乐队演奏中属于最高地位,是最重要的。是整体的精髓(其次为鼓,再次就是吉他和键盘)。所以一个没有好贝斯手的乐队不是一个合格的乐队。这种定论——非来自于我个人的见解;不同于一个刚涉及电声化乐队的某一乐手耳中的那明显的吉他和键盘的声音。
出自《塞达书·电声知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