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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L买了一幅ROBERT WILLIAM的绘画作品---特别混乱疯狂的场面:一个机器人为了给一个刚被人强奸的女孩报仇就生吞了强奸者,我们都一致同意用它来做专辑的封面。这幅画太完美了,甚至我们就用了这幅作品的名字来命名我们的专辑---APPETITE FOR DESTRUCTION。”
“所有有关专辑制作的事情都按计划进展的非常顺利,WILLIAM的绘画上了封面,没人有异议。直到(前美国前副总统AL GORE的老婆)TIPPER GORE和她的组织PMRC发现了我们专辑的封面,麻烦就来了。她们以保护儿童的名义大举音乐审查的大旗,她们已经干了不少缺德事。但我们才不管呢---我们欢迎任何形式的争议,多多益善。”
“没过多久我们的愿望就实现了:GEFFEN收到了大量的抗议以至于我们的专辑还没有被摆上货架就被各大全美音乐连锁店封杀了。我们被告知多数大连锁店不会卖我们的专辑,其他的小点的店要求我们如果不换专辑封面就要同意用黄皮纸把专辑包鹄床拍馨谏匣跫堋B榉常衷谖颐侵沼谟卸骺梢月袅巳床蝗寐簦谡庵智榭鱿挛颐欠浅:庇械难≡窳送仔俏颐蔷椭缓弥匦律杓品饷妫鹤詈骔ILLIAM的作品被放在了专辑的插页里。一个我们都认识的朋友为我们画了一张画,我们五个人都是骷髅头的样子,摆在十字架上,特别NB,我们就选了这幅画做封面,AXL甚至还把它刺青到了自己的胳膊上。新的设计也相当酷,虽然我们选择了妥协,但结果是我们大家都满意的。顺便提一句,那些少量发行的第一版用WILLIAM作品做封面的专辑现在绝对是收藏品。”
“因为我在绘画方面还有些作为,所以我一直都负责设计乐队演出的海报和标志。我记得当我还在报摊打工的时候有一天我拿了一打枪械方面的杂志看,翻着看,直到我找到一把可以做乐队标志的枪的插页。我就偷偷把那页撕下来带回家。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该怎么画,后来一天夜里我睡不着觉就坐在厨房里,灵感就来了。我素描出那把枪的外形,然后再反着画另一把让它们交叉,在底下加上一堆玫瑰。就是它了!那就成了我们乐队的标志。”
“AFD是1987年7月21日上市,基本上没有任何市场反应。撑死了也就是地下音乐圈里打出一点名堂;我们的知名度是靠乐迷口传的,有点METALLICA的KILL’EM ALL的意思。
“我们花了两天时间拍摄了WELCOME TO THE JUNGLE的MV,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第一天拍摄的等于是介绍了乐队每一个成员和我们的角色:AXL从大巴上下来,IZZY和DUFF在街边转悠。只要你眨一下眼,你就会漏掉我的镜头:我是那个坐在台阶上抱着纸袋包的酒瓶的醉鬼。地点是MV导演NIGEL DICK不知道哪找的一破地方。我其实不是第一次拍MV了,我原来在MICHAEL SCHENKER 82年ASSULT ATTACK专辑里的一首歌的MV里就跑过龙套。”
“之后的两天时间里我们就在那等着拍JUNGLE,我就一直抱着酒瓶不放。我特别讨厌拍MV的那种不停的‘该你上了赶紧,再等等’的节奏,整个儿刷人玩呢,等真该我上的时候我早都醉不成形了。反正我不是特高兴,导演一喊‘停机’我马上就和我们经济人ALAN吵了起来,我们都已经不记得为了什么了,我们俩对骂然后我就自己一个人特不爽的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第二天我们在公园广场酒店的夜店里拍摄了乐队演出的部分,过程还是一样的繁琐,但是起码我们能演奏有的玩。我们搞得挺像回事儿的:现场全关闭,上大街上招了一帮子男孩女孩做我们的观众,然后连着排了3遍JUNGLE,感觉挺不错的,MV就算正式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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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了JUNGLE的MV,公司就安排我们去和CULT乐队巡演,他们压轴,我们暖场。两个月时间,我们一路从加拿大,到美国西岸加州,从亚利桑纳到德州,到南方密西西比,日程安排得挺满的。整个巡演过程也相当顺利,没有那些压轴乐队喜欢欺负暖场乐队的P事,我们和CULT的人其实处得满不错的。尽管我很享受巡演的日子,能有一辆真真正正的乐队大巴,甭管多烂多破,就拉着我们一帮子人,相互关照着,下了大巴拿着乐器就上场的感觉挺棒的。但我并不满意,在我看来,我们一点巡演的经验都没有。我们在冰球馆里演出过,小剧场里,一些小音乐节,我是很喜欢巡演的生活,但我觉得那会儿我们的水平还不够好,达不到所谓专业乐队的标准。因为我们没经验,我们就穿着自己的衣服,拿着摆在台上的乐器,台下是一帮子估计从来没听说过我们这么个乐队的观众,总之我是不满意的,当然我这个人对自己的要求特别高。”
“在这段时间里,我已经成功彻底的把海洛因从我的生活中请出去了,但是就像刚出狼窝又入虎口一样,我踢了毒瘾马上就染上了酒瘾。我特别天真地以为自己特NB,毒瘾我都并毅力戒了,那还有什么能缠上我的?其实我就是把依赖从非法的换成了合法的而已,我酗酒凶的时候一点不比吸毒的时候差。对于别人来说,起码酒精是合法的,而且谁不喝呢?所以他们都觉得太自然了,还为我高兴呢,他们知道什么呀?从那时起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除了偶尔几次不相干的插曲,我都没有再陷到海洛因里去。在这段时间里,有意思的是我的变化,就好像我从来没占过粉似的,就不想了,别人就在我面前注射我也没反应没感觉,就好像那部分记忆从我的大脑里就消失了一样。不过当然,我已经成了一名酗酒徒。好久以前有个人告诉我说,最好的醒酒办法就是再来一杯---以毒攻毒。我也试着这么干,而且还真管用;但唯一的问题是,在这中间的时间内,派对似乎永远也不停,就形成了一个循环:我喝得早上起来头疼,起来以后就来一杯醒酒,然后一直喝到晚上的派对再喝到第二天晚上的派对,周而复始。那段时间我基本上没有一天是不粘酒的,因为每天都有派对;酗酒自然就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有一天晚上,在我们还在加拿大巡演途中,我喝的酩酊大醉,醉倒在了CULT乐队住的旅店大厅的沙发上,暖场乐队和压轴乐队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呆在另一家差点档次的旅店里。我凌晨5点才醒过来,发现自己居然迷迷糊糊的尿了自己一裤子!我又不记得我们自己的旅店在哪,反正CULT乐队呆的旅店工作人员对我是爱搭不理,要是换了我碰上一个喝的烂醉一身尿骚味的人估计也躲得远远的。加拿大的凌晨,我就站在大街上,那叫冷的。我就穿着湿透了的裤子找我们的旅店,居然很快就被我瞎蒙到了。走运的是当时我穿着皮裤,这是我发现皮裤的一大好处:如果你在大冷天尿裤子的话,皮裤比牛仔裤保暖。”
“通过巡演,我们对我们这行当也越来越了解。当大巴开到亚利桑那的时候,我记得好像是,我们第一次尝到了专业级骨肉皮的滋味。不是那些我们所熟悉的女孩,不是那些因为喜欢我们的音乐所以想干我们的歌迷。这帮骨肉皮绝对是专业的,一视同仁,不分你是主唱还是鼓手,不管你有名没名,不管听没听过你的歌,是任何乐队-任何时间-人人有份的那种。一般骨肉皮都是17到22岁之间,如果是20好几的,估计混这趟水有年头了,可能太久了。甚至还有年纪更大的,这种大龄骨肉皮有时候还会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一块上的。。。反正是TMD特别怪。这帮姑娘感觉就像是公共厕所,一帮子游客下了车,到她们那去洒一泡尿,换了下一拨游客,也去她们那洒尿。他们没有任何所谓的背负,她们就是疯狂的痴迷我们这个圈子,把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干玩音乐的事业中。所以我甚至觉得就冲她们的专注,也挺值得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