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父母的离异对SLASH的打击是巨大的,从此以后他和弟弟就辗转在母亲的地方和父亲的地方还有奶奶那里,照SLASH自己的话说,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享受过安逸平静的生活。。。
中学时SLASH的最爱并不是吉他,而是BMX单车,和一帮子有着类似家庭背景的野孩子疯狂的在好莱坞的大街小巷中穿梭,吓唬行人,练习高难度花招,和干着野孩子干的所有违法乱纪还有之后逃避警察的事情是SLASH美好的回忆。他甚至都开始像着专业极限运动员的方向发展,已经有了小商店的代言,这个时候,吉他出现了。。。
说到吉他,就扯出了抢花的原鼓手STEVEN ADLER。他和SLASH是8年级(相当于初中2年级)就认识了的。两个不正经的野小子,成天不是偷学校的请假条翘颗,要么就是躲在厕所里抽烟,或者在学校的角落里抽大麻,成绩自是不用提,SLASH唯一感兴趣的科目只有:英语,美术和音乐,居然也能蒙混过关。。。一次偶然的机会,STEVEN让SLASH听一个特NB的乐队的歌,就是VAN HALEN第一张专辑的ERUPTION,“上帝啊,这TM是什么东西?!”SLASH被震了。。。也就是13岁天真的STEVEN一句“我们应该组个乐队玩”,才有了以后的历史。。。
这单元中也提到了SLASH的“第一次”。1978年,臭小子才13岁,臭丫头也才12岁,照SLASH的话说,当别的同龄人还在热衷法式激吻的时候,他们早熟太多了。第一次女朋友帮他打手枪是在女孩家公寓楼的洗衣房里,事情发展的很快,就当两个12,13岁的小孩真枪实弹的第一次行成人礼时,女孩的母亲突然回家了,我们尴尬的小英雄吓得提拉着裤子从阳台跳了出去。。。(靠,美国小孩也忒早熟了吧)
自从初中SLASH第一次抱起吉他的那一刻,历史慢慢的向着我们熟悉的过程发展。到上高中时,他早已经为吉他痴迷的疯狂,BMW单车也早扔了一边,每天没天没夜的抱着吉他练习他喜欢的歌曲。中间有个插曲,SLASH本来对学校就不敢冒,上课一般也是睡觉,正赶上一堂英语课老师在讲解“以貌取人”的意思。老师看SLASH睡觉不听讲穿着也脏兮兮,就把他叫了起来“看你的打扮我猜你是个玩音乐的,你玩什么乐器?”“吉他。。。”“那你玩什么音乐,我猜是摇滚”“差不多。。。”“那是不是又吵又闹”“没错,特别吵特别闹”这时老师兴奋得向全班大声宣布“大家看见了没有,这个年轻人就是’以貌取人’的完美的示范”我们被羞辱的海睡眼惺忪的小英雄愤怒的战了起来,掀翻了老师的讲台。。。SLASH就这样和第一所高中说白白了(被学校退了,哈哈哈)
来源:无名之琴编译-吉他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