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STEVEN选了自己当乐队的领队,SLASH弹BASS,贝丝就贝丝吧。SLASH找到了一家街边的音乐学校,直接走到了前台,“我要弹贝丝。”前台就介绍给了一位他们那的老师,叫ROBERT WOLIN的人。“当我第一眼见到ROBERT的时候,他真不是我想象中的玩摇滚的:中等身材,白人,穿着LEVI’S仔裤和花格衬衫,挺乱的胡子,头发更乱。他很耐心的告诉我说我需要有一把自己的贝丝才能跟他学,我傻了吧叽的都不知道。我回了家问我奶奶能不能帮我,她居然就从柜子的最里面翻出了一把只有一根尼龙弦的弗拉明高吉他。。。当ROBERT在音乐学校再次见到我时,他愣愣的看着我手里抱着的只有一根弦的木吉他就明白了摆在他面前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ROBERT用磁带放了滚石的BROWN SUGAR,他拿起了吉他就跟着音乐弹。就在那个时刻,我听到了那个声音。我根本不知道ROBERT是在干什么呢,但我看着他和他手中的吉他就知道那就是我想做的。我告诉他‘这个,我就想学这个!’”
“ROBERT是个好老师,他从最基本的教我,他给我画了几个基本和弦的表格,用他的吉他教我正确的按弦指法,还调了我的琴---虽然只有一根弦。他告诉我最好赶快把另外5根弦也凑齐。吉他就这么突然进入了我的世界,我没有别的想法,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和STEVEN一起组建一个小乐队,除此之外再没有更远大的理想。当然十年以后就不一样了,我会和STEVEN一起幻想着在全世界演出,座无虚席的剧场,还有一堆一堆的美女。但13岁时第一次拿起吉他时,我什么都不知道,这还要多亏我奶奶从柜子里翻出来的那块木头。”
“一夜之间,吉他就取代了BMW单车在我心中的位置。那种感觉太不一样了:那是一种像绘画一样非常让人陶醉的自我表达的方式,但它能够挖掘出内心更深层的东西。我从小就是在音乐的环境中长大,突然之间我也可以演奏出这些音符,对于13岁的我来说没什么可以比这个更令人振奋了。我从音乐学校回到家里,我尝试学ROBERT的方法,一边听着我最喜欢的歌,一边尽最大的努力模仿----在一根弦上弹一首完整的歌可是真不容易。几个小时后我就基本可以跟上歌曲中的变调,也能模仿曲中的旋律了。直到我能用一根E弦完整地弹深紫的SMOKE ON THE WATER,芝加哥的25 OR 6 TO 4,ZEPPELIN的DAZED OR CONFUSED和HENDRIX的HEY JOE这些歌的旋律。尽管我只能尽量的模仿,但知道我能够模仿出这些从磁带里传出的声音对我来说已经是足够的成就了。”
“9年级(初三)前的整个夏天,我都一直用我那把破木琴跟ROBERT学-----当然我凑齐了6根弦,还是他教的我怎么调音。他总能放一首他不熟悉的歌曲,然后几分钟之内就能学会跟着弹,我不明白他怎么做到的,太神奇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要达到ROBERT的那种水平:像每一个过分热情的初学者一样,我还不会走就急着想跑,也像每一个负责任的好老师,ROBERT强迫我从最基本的开始练习。他教我基本的大调,小调和布鲁丝音阶和基础的和弦把位。每次我完成了ROBERT留给我那个星期的作业,他就会把我最喜欢的歌,比如JUMPIN’ JACK FLASH(滚石)和WHOLE LOTTA LOVE(齐伯林)的和弦变化写出来奖励我。回了家,我经常是光练习奖励的歌曲却不练习基本功,第二天回到学校就被ROBERT骂。有时候我还是只用一根弦弹,因为每首我喜欢的歌都有一个RIFF,我就乐此不疲的在一根弦上满足自我。”
“我尊敬我的老师,ROBERT,但是我太天真,太冲动,太没有耐性,当时我看不到他教我的基本功与我想弹得滚石和ZEPPELIN歌曲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我在一间乐器店里找到一本叫HOW TO PLAY ROCK GUITAR(怎么弹摇滚吉他)的教学书。里面全是和弦,吉他曲谱,还有好多经典的CLAPTON,JOHNNY WINTER还有HENDRIX的SOLO谱子,随书还有一盒磁带讲解。买回家以后我就没黑天没白日的练习书里的东西。当我能够模仿磁带里的练习时,我就开始自己即兴创作。直到我自己弹的东西听起来也有点摇滚主音吉他手的味道时,我感觉我已经找到了‘葵花宝典。’那本书改变了我的生命,但可惜我不记得把它丢哪了,应该就在我家里的某个犄角轧栏。我感觉那本书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本,就在那间乐器店的书架上静静的等着我。它教会了我想学的技巧,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回ROBERT的学校去了。”
“对我自己而言,我已经成了一名‘摇滚吉他手’,我跟我奶奶借了100块钱给自己名正言顺的买了一把电吉他。那是一把便宜的仿LP,我主要是冲LP的外形去的,因为许多我喜欢的吉他手都用LES PAUL,在我眼里就没有比LP再摇滚的摇滚吉他了。除此之外,我对任何其他有关吉他的事情都不知道。”
“发现了吉他对我来说就等于发现了我自己,它给了我目标,给了我人生的定义。突然间,青春期的烦躁不安消失了,我眼里只剩吉他。我从来不写日记,我不太会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吉他给予了我情感上的宣泄。我喜爱绘画,但绘画还不足以让我完全的表述我自己。我总是嫉妒那些能够通过艺术来表达自己的人,因为吉他,我才体会到那种感觉是多么的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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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三:初识AXL
高中时期SLASH自己成立了一个叫TIDUS SLOAN的乐队(STEVEN转学了),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歌手,就成了一个三名成员的乐队,也没人唱,三个人就是专心的玩手里的乐器,到处演出着不成功远多于成功的小演出。。。
SLASH一直在当地的音乐唱片店打工(“因为我偷磁带的时候就更方便了,哈哈”),为了理想努力赚钱。SLASH在绘画方面是有天赋的,经常画一些自己崇拜的乐队,分发给认识的人。一次他还在顶班,突然店里进了一格穿着时尚的家伙“超紧身黑仔裤,染黑的头发,粉色的袜子,手里拿着一张我画的AEROSMITH的插画。”“嗨,哥们,这是你画得吗?我喜欢,太NB了!”“是我画的,谢谢”“你叫什么?”“我是SLASH” “你好,我叫IZZY STRADLIN。”两个人就开始闲聊起来,SLASH邀请IZZY晚点以后去他家,IZZY也带了一盒他们乐队录的带子,SLASH对这盒带子里的东西实在说不上感冒,录得可以说是糟糕到家,但就在这么一盒破录音带子中SLASH隐约听到在吵杂的混响之后有一个人的独特嗓音,他的嗓音之高让SLASH怀疑是不是录制中的糟音。。。
SLASH认定了他的小乐队根本没有希望,就开始尝试找别人的乐队试试。看到当地音乐人找人手的广告中有个找喜欢AEROSMITH和HANOI ROCK的乐队,他就找了过去。在一个小的只能放一张床垫的破公寓间里,SLASH认出了之前见过面的IZZY,和一直抱着电话打不完的AXL ROSE,“我当时就觉的那个人怎么那么没礼貌,也不打声招呼,自顾自的一个劲打电话,但是后来通过我的了解,他不是那样的人。。。”当AXL终于放下了电话以后,又变得特别热情,滔滔不绝和SLASH堪了半天,但乐队并没有组成,不知道他们是改了主意不打算找另一名吉他手或者觉得SLASH并不适合。。。
STEVEN回来了,告诉SLASH他还学会了击鼓。。。两个人又在了一起,决定需要贝丝手和歌手,就帖出了广告。这个时候DUFF MCKAGEN出现在了画面中。“第一次约见面,进来一个高个子,标准的朋克打扮,我们知道肯定是这个人”“你就是SLASH?我以为你不是这样的”“我就是,你以为我是什么样的?”“我以为叫SLASH的家伙肯定是个精神质的朋克狂”“哈哈哈哈哈”三个人就打熟了。三个人的乐队组合了,但是还是找不到歌手,又因为STEVEN不认真练习,整天把妹,这个乐队也不了了之。巧合的是,DUFF新般的地方街的正对面住的就是IZZY,没两天这两人人就认识了,DUFF很快也加入了这个小小的音乐圈子。。。
虽然总在一起混,但却不是一个乐队的成员。SLASH第一次去看AXL的HOLLYWOOD ROSES的演出就被AXL的嗓音深深吸引了,“太野了,他把他的肺都唱爆了”。。。
来源:无名之琴编译-吉他中国